大象新闻记者 夏萍
11月9日,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郑州将出台《郑州市消防条例》,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共30条,立足郑州市消防工作实际,聚焦治理痛点难点,坚持问题导向,有很强的针对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减少“穿靴戴帽”条款、“重复上位法”条款
记者了解到,《条例》是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河南省消防条例》的有力衔接与补充细化,是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消防工作新精神、新要求的固化落实。《条例》作为1998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实施以来,郑州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消防法规,有力填补了郑州市在地方性消防法规方面的空白,进一步完善了郑州市基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。
《条例》从郑州市消防工作实际出发,聚焦制约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制度性、瓶颈性问题和火灾防控、灭火救援工作中的难点,需要什么就写什么,有较强的针对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如《条例》规定“村(居)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,同时政府应当支持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”“对于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消防安全服务事项,可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实施”等。
从形式看,内容体量较小,共30条,不分章节,不追求完备的体例结构。从内容看,减少“穿靴戴帽”条款、“重复上位法”条款等。如《条例》结合工作实际,总结火灾经验教训,分别就生产储存经营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劳动密集型企业、社会福利机构、学校幼儿园、农家乐、民宿等重点场所规定了相应监管措施。
虽然是“小切口”,但《条例》还考虑其自身的“小体系”完整,实现了与上位法的上下对正,与相关法规的左右看齐、前后衔接,避免了法规内容的“叠床架屋”,贯彻了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精神。如《条例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在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补充设定了行政处罚,并按照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组织了专家论证。
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
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申超还进一步介绍,《条例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统筹抓好消防工作,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。消防救援部门充分发挥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,强化分类监管,进一步提升防范和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。各行业部门应当按照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推动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。
此外,还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劳动密集型企业,以及农家乐、民宿等行业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规定。这些特殊类型单位和场所,要严格依照《条例》及相关技术规范,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。而各类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,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,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
(来源:大象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