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“安全生产月”,主题为“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”。记者从山东省应急厅了解到,我省将安排部署集中学习教育、专项整治行动宣传、安全宣传咨询、事故警示教育、举报受理、安全宣传“五进”等15项具体宣传活动,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,强化全社会关心、推动安全生产的氛围。
“安全生产月”将开展科普讲解大赛、教育培训、隐患曝光、问题整改、经验推广、案例警示、有奖监督举报、知识普及等一系列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重要论述,同时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,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,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,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,创新方式方法,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应急科普知识传播工作,夯实应急管理工作群众基础,增强全民安全意识。
按照全国统一部署,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会与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同步启动,2021年12月底结束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行、区域行、网上行等活动,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。尤其突出危险化学品、矿山、工贸以及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,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。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。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、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,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。
安全生产月”的由来
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“安全月”制度,决定从当年开始,每年5月为“全国安全月”,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,组织安全检查,进行全民性安全宣传教育。
1984年11月26日,国务院批准了“全国安全月”领导小组《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》,同意了《报告》提出的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建议。
在连续5年开展 “全国安全月”活动之后,1985年4月26日,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《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今后不再搞全国性的“安全月”活动,但各地区、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。
1991年,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,在每年5月的某一周开展“安全生产周”活动,这项活动一直进行到2001年,开展了11次。
从2002年,将连续开展11届的“安全生产周”改为“安全生产月”,时间由每年5月改为6月,同时部署开展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为主要形式的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。